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近日公开的执行裁定书显示,上海凤凰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称已与ofo运营方东峡大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尚未履行的货款支付分期履行.
 
  裁定书还显示,若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相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去年8月底的一则公告显示,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因与ofo运营方东峡大通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凤凰方面称,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6815.11万元.
 
  在此前,凤凰自行车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2月25日,法院扣划东峡大通名下银行存款2806.18万元.